<% strCurrMenu="⑨menuid⑨" %> 杭州宏欣运输有限公司
    
 

   

杭州宏欣运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

托运方:杭州XX机械有限公司

地址:杭州萧山XX           邮码:               电话:

法定代表人:               职务:               传真:

税务登记号:

银行帐号:

承运方:杭州宏欣运输有限公司

地址:杭州市萧山区商业城商顺街52号       邮码:311200       电话:0571-82756328

法定代表人:XXX       职务:经理       传真:0571-82753585

税务登记号:330181730892274

银行帐号:农行萧山商业城支行

 

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合同法规定,遵循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和诚实信用为原则,经过双方充分协商,特订立本合同,以便双方共同遵守。

第一条货物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价款

货物编号

品名

规格

单位

单价

数量

金额(元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第二条包装要求

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;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,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,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。

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:杭州萧山

货物到达地点:全国各地

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:2006年11月1日

货物运到期限:2007年12月30日

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:门对门服务

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:吊装,机械装卸。所有装卸费由托运方支付,承运方代付代收。

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

第八条运输费用、结算方式:凭回单结算,运价另定。

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

一、托运方的权利义务

1、托运方的权利: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、地点、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。货物托运后,托运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,或者取消托运时,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,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。

2、托运方的义务: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。否则,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,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。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,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,遵守有关危险运输的规定,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。货物必须参加货物保险。

二、承运方的权利义务

1、承运方的权利:向托运方、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。如果收货方不缴或不按时缴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,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押权。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,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,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,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,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托运方没有参加货物保险,承运方有权拒赔。

2、承运方的义务: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,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,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。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,保证货物无短缺,无损坏,无人为的变质,如有上述问题,应承担赔偿义务。在货物到达以后,按规定的期限,负责保管。

三、收货人的权利义务

1、收货人的权利: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,凭有效证件领取货物的权利。必要时,收货人有权向到站,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,签订变更协议。

2、收货人的义务:在接到提货通知后,按时提取货物,缴清应付费用。超过规定提货时,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。

第十条违约责任

一、托运方责任:

1、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,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0%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。

2、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、匿报危险货物,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造致吊具断裂、货物摔损、吊机倾翻、爆炸、腐蚀等事故,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。所有吊装,装卸费用由托运方承担。

3、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,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、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、损坏,造成人身伤亡的,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4、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、站公用线、专用线自装的货物,在到站卸货时,发现货物损坏、缺少,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,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。

5、罐车发运货物,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,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,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。

二、承运方责任:

1、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、发运的,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0元。

2、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,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。如果货物逾期到达,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。

3、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、短少、变质、污染、损坏,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(包括包装费、运杂费)赔偿托运方。

4、联运的货物发生丢失、短少、变质、污染、损坏,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,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。

5、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,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、短少、变质、污染、损坏的,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:

①不可抗力;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;③货物的合理损耗;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。

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,合同双方各执一份;合同副本一式份,送单位各留一份。

 

 

托运方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承运方:

 

代表人(签字盖章)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代表人(签字盖章):

 

签订地点:杭州萧山

 

20XX 年 XX月XX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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